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氧氮氢分析仪项目
谈判公告
编号(233-251218LGS173)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龙钢公司”)对其氧氮氢分析仪项目进行合同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
一、谈判内容、概况
龙钢公司计划购置氧氮氢分析仪一台,型号为ONH836;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
2.信誉要求:
(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
(3)供应商未被陕煤集团、陕钢集团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未被龙钢公司列入“合作方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
3.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接受非制造商参与谈判。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美国力可公司(LECO)出具的授权证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3)本项目资格审核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2025年12月23日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27日17时00分。
报名方式:
(1)凡有意参加参加者,请在上述时间内登录陕钢集团综合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采购服务平台),按照提示信息进行供应商注册。
综合采购服务平台网址:
https://zhcg.yulong-ys.com/user/dashboard
(2)注册成功、登录系统并确保开通综合采购权限后,在谈判采购选项的【在线报名】列表中找到所要参加的项目进行报名操作,进入查看详情页面,上传制造商授权证明(如为代理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需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档进行上传(文档名为:氧氮氢分析仪项目+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同时上传报名费缴费凭证,点击【报名】交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系统提示下载谈判文件。
(3)报名费缴纳
缴纳方式:电汇或网银转账
缴费要求:须使用对公账户缴纳
金额:人民币300元(不退还),报名时将银行回单(盖有银行电子回单专用章的凭证)上传至综合采购服务平台。
开户行:以下两银行任选,不能同银行进行转账汇款。
1)户名: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61 001 000 016 901
开户行:交通银行西安甜水井街支行(优先选择)
开户行号:301791000330
2)户名: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261 001 000 016 90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自贸试验区支行
开户行号:105791011573
备注:缴费时,须在凭证上注明“氧氮氢分析仪项目报名费”。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综合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文件递交
五、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六、其他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送货至龙钢公司厂区指定地点。
七、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龙钢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913-5182356
监督邮箱:lggsjwjcs@163.com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913-518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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