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季度碳酸氢钠采购项目
谈判公告
编号(141-250908LGS10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龙钢公司”)对其第三季度碳酸氢钠采购项目进行合同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
本项目为龙钢公司3#、4#、5#热风炉烟气脱硫剂碳酸氢钠采购,供货范围如下:
序号 |
物料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1 |
105046727 |
碳酸氢钠 |
工业级 纯度≥95% 粒径:60-80目 |
500.0 |
吨 |
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
2.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谈判截止日期碳酸氢钠供货业绩至少2份,有效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及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盖税务局印章的原始票据扫描件)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文本需体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首尾页及签字盖章页等。(可提供技术协议作为合同补充内容)
3.信誉要求:
(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名单;
(3)供应商未被陕煤集团、陕钢集团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未被龙钢公司列入“合作方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
4.其他要求
(1)本项目接受非生产商参与谈判;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需提供所销售碳酸氢钠生产商出具的有效授权证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2025年9月17日09时00分到2025年9月23日17时00分。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者,请在上述时间内将“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的所有资料扫描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电话、邮箱等资料上传至陕钢集团综合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按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档进行上传(文档名为:第三季度碳酸氢钠采购+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名时间截止,供应商通过资质审核后可获取谈判文件。
综合采购服务平台网址:
https://zhcg.yulong-ys.com/user/dashboard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30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综合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文件递交
五、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同递交截止时间
六、其他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照龙钢公司通知要求分批次回货。
七、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龙钢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0913-5182356
监督邮箱:lggsjwjcs@163.com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913-518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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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公网安备 610581020001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