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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机车增设行车记录仪合同谈判公告

2022-03-22 15:30    来源:

编号(052-220308LGS03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机车增设行车记录仪进行合同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龙钢公司对其12台GK1c1360机车增设行车记录仪,实现监控画面拍摄、画面切换防疲劳预警、防碰撞检测、行车实时障碍物检测预警等功能,设备清单详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1

8路高清监控记录主机

 

12

 

2

12.1寸专用显示器

 

12

 

3

司机室半球摄像机300万像素红外防爆

 

12

 

4

司机状态检测预警摄像机(配物联网卡,含3年流量费)

 

12

 

5

路况检测预警摄像机300万像素

 

24

 

6

H.265星光夜视摄像机(左右侧视)

 

24

 

7

索尼CCD高清300万红外摄像机(车钩摄像机)

 

24

 

8

司机键盘切换器

 

12

 

9

2.5寸SSHD防震硬盘1000G

1T-5400/128M

12

 

10

读卡器

 

1

 

11

8路航空插件线材

 

12

 

12

工控机(含显示器、键盘、鼠标)

酷睿I7 16G运行内存 2T机械硬盘 28寸显示器

1

研华原装整机

13

地面回放分析软件

 

1

 

14

云服务远程管理平台

 

1

 

15

智能AI软件

疲劳识别、障碍物检测

1

 

 

 

详见合同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2.供应商需提供国家行政机关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 供应商需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AI图像识别系统业绩1份(业绩需体现摄像机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的图像识别内容,要求系统集成商具备软件二次开发的的能力),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盖公章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文件需体现:合同首页、供货范围、主要技术性能、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盖章签字页(可提供技术协议补充合同内容),增值税专用发票需为加盖税务局印章的原始票据扫描件。若供应商为联合体,以联合体主体业绩为准。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需为系统集成商与安装施工方,数量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双方需出具联合体声明并明确联合体主体。

5.在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含串标、围标)。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search-1.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3月2209时00分到2022329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将供应商资质要求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电话、邮箱等资料发送至该公告指定邮箱。资质审核通过单位,招标办将谈判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四、谈判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递交方式:详见谈判文件。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谈判地点:详见谈判文件

六、其他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联系人:石工

联系电话:0913-5182358

电子邮件:lggszbb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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