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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黄河大道雨水涵洞改造项目谈判公告

2022-03-01 09:59    来源: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黄河大道雨水涵洞改造项目谈判公告

编号:043-220219LGG015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对其黄河大道雨水涵洞改造项目进行合同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商参加。

一、谈判内容、概况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黄河大道雨水涵洞改造项目,对黄河大道装车楼段原有DN1200管道、黄河大道二维码区域原有1×2m(深)涵洞进行改造。黄河大道装车楼新建雨水涵洞1.8×1.9m(深),约115m;新增4座雨水检查井和4座双篦雨水口。黄河大道二维码区域新建雨水涵洞1.8×2m(深),约130m;新增4座雨水检查井和5座双篦雨水口。本工程范围为黄河大道雨水涵洞改造项目图纸全部内容,包括土方开挖工程、钢筋混凝土工程、给排水工程、道路破除及恢复、土方回填等。乙方负责本工程范围内的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所有内容,谈判前各方进行现场踏勘,依据图纸内容,详细了解现场的各种情况,所有费用均考虑在合同范围内,工程量及内容具体以甲方提供设计图纸及现场测量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必须具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提供承诺书),同时参与单位根据项目情况提供主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等)执业证书或上岗证书。

2.参与单位须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相似工程项目施工业绩3份,业绩以合同扫描件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加盖公章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文本需体现主要标的、签订时间、首尾页及签字盖章页等。

3.在近三年内参与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提供网页截图。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6.本次合同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加,参与单位必须是龙钢公司未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3月1日09时00分到2022年3月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将供应商资质要求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电话、邮箱等资料发送至该公告指定邮箱。资质审核通过单位,招标办将谈判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

四、谈判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递交方式:详见谈判文件。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详见合同谈判文件。

谈判地点: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谈判会议室

六、其他

交货期/工期:详见合同谈判文件。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

联系人:张工

电子邮件:lggszbb6@163.com

联系电话:0913-5182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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